各学院: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哈尔滨医科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与管理办法》(哈医教发〔2019〕25号),为积极响应国家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要求,推动双创教育内涵发展,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管理改革要求,现将2022年度大创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原则上按照《哈尔滨医科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与管理办法》(哈医教发〔2019〕25号)执行。
(二)学校重点支持以下几类项目:
1.“国创计划”十项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附件2)。
2.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中心、平台等)支持申报的项目。
3.交叉学科类项目,必须同时符合“研究内容学科交叉”“研究团队学科交叉”“指导老师学科交叉”。
4.“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计划项目。鼓励项目团队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优质中学,开展与乡村振兴、精准脱贫、社区治理相关的活动,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进行科普宣传,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提升学校美誉度。优先推荐至“互联网+”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项目一旦立项,原则上不得终止项目,否则纳入团队成员诚信记录,取消负责人今后申报资格,并扣减学院相关大创指标。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和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得更换,若因项目实施的需要,确需变动的,须遵循《哈尔滨医科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校级项目立项申报
1.2021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请拟参加学生认真选题、组队、预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在线填写申报书。项目负责人登陆“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http://210.46.80.72/CXCY/HRBMU),指导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初审工作。申报系统将于2021年9月10日10:00开启,10月10日17:30关闭。
(2)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22日,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并于10月23日17:00前将拟立项的项目在管理系统完成推荐。
(3)2021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复审。
(4)2021年11月,公布校级立项名单,立项团队签署承诺书并开始实施项目。
(二)中期检查及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
2022年5月,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院、校分别对各类项目从项目执行情况、团队投入度、约定成果达成度、项目成熟度、资金使用进度等方面评审考查。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学校将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
(三)结题考核
2022年10月-11月,学校和学院从项目执行情况、团队投入度、项目成熟度、标志性成果等方面开展结题考核工作。其中,创新训练类(非交叉学科)项目由学院组织,创新训练类(交叉学科)、创业训练类和创业实践类由学校组织。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院严格把关项目的评审督查工作,对大创项目的立项质量负责,不盲目追求立项数量。学院在推荐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题评审应客观评审,严格要求。
(二)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相关高水平学术论文、作为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学科比赛获省级及以上奖项的项目优先推荐国、省级立项、评优。
(三)如发现入选者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情况,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大创相关资料均可在“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http://210.46.80.72/CXCY/HRBMU)查阅。
(五)工作联系
联系邮箱:15845008571@163.com
教务处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