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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30

各学院: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哈尔滨医科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与管理办法》(哈医教发201925,为积极响应国家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要求,推动双创教育内涵发展,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管理改革要求,现将2022年度大创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原则上按照《哈尔滨医科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与管理办法》(哈医教发201925执行。

(二)学校重点支持以下几类项目:

1.“国创计划”十项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附件2

2.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中心、平台等)支持申报的项目

3.交叉学科类项目必须同时符合研究内容学科交叉”“研究团队学科交叉”“指导老师学科交叉

4.“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计划项目。鼓励项目团队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优质中学,开展与乡村振兴、精准脱贫、社区治理相关的活动,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进行科普宣传,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提升学校美誉度。优先推荐至“互联网+”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项目一旦立项,原则上不得终止项目,否则纳入团队成员诚信记录,取消负责人今后申报资格,并扣减学院相关大创指标。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和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得更换,若因项目实施的需要,确需变动的,须遵循《哈尔滨医科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校级项目立项申报

1.2021910日至1010拟参加学生认真选题、组队、预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在线填写申报书。项目负责人登陆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http://210.46.80.72/CXCY/HRBMU),指导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初审工作申报系统将于202191010:00开启,10101730关闭。

2202110111022日,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102317:00前将拟立项的项目在管理系统完成推荐。

3202110241031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复审。

4202111月,公布校级立项名单,立项团队签署承诺书并开始实施项目。

(二)中期检查及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

20225月,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院、校分别对各类项目从项目执行情况、团队投入度、约定成果达成度、项目成熟度、资金使用进度等方面评审考查。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学校将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

(三)结题考核

202210-11月,学校和学院从项目执行情况、团队投入度、项目成熟度、标志性成果等方面开展结题考核工作。其中,创新训练类(非交叉学科)项目由学院组织,创新训练类(交叉学科)、创业训练类和创业实践类由学校组织。

其他事项

(一)学院严格把关项目的评审督查工作,对大创项目的立项质量负责,不盲目追求立项数量。学院在推荐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题评审应客观评审,严格要求。

(二)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相关高水平学术论文、作为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学科比赛获级及以上奖项的项目优先推荐国、省级立项、评优。

(三)如发现入选者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情况,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大创相关资料均可在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http://210.46.80.72/CXCY/HRBMU)查阅。

(五)工作联系

联系邮箱:15845008571@163.com

 

 

                                   教务处

                               2021年8月30日

 

结束